项目招标(预审)文件公示表
为确保《招标(预审)文件》的规范合理,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,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》(浙政发〔2024〕17号)的要求,现将项目招标(预审)文件(详见附件)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,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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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项目名称 |
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综合楼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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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 |
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|
联系方式 |
139065857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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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 |
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|
联系方式 |
189896313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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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2025年 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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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馈方式 |
反馈意见请发送到 61353540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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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说明: 1、如有反馈意见,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。未提供法律依据的,可能不予采纳。 2、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,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,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,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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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0日